4月20日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對經過多年準備和全面評估審查、已納入國家規劃的山東海陽等三個核電新建機組項目予以核準。海陽核電項目由國家電投山東核電有限公司開發建設,山東發展投資集團為第二大股東,積極支持核電項目建設,推動核能綜合利用,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發展,助力我省打造千萬千瓦級沿海核電基地。
海陽核電項目是山東省首座開工建設并投運的核電站,規劃建設6臺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,并預留兩臺擴建余地。1、2號機組是國家三代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,分別于2018年10月、2019年1月投入商運,目前已進入第三個燃料循環,運行業績良好,累計發電超過690億千瓦時。在確保機組安全的同時,海陽核電邁出我國核能綜合利用第一步,在國內率先開展大型壓水堆熱電聯產研究和實踐,當前“暖核一號”海陽核能供熱已經安全穩定運行三個供暖季,海陽市成為全國首個“零碳”供暖城市。
本次核準的海陽核電3、4號機組采用三代非能動壓水堆核電技術,單臺機組容量1253MWe,滿足國際最高安全標準,計劃工期為56個月。兩臺機組建成投運后,年發電量約為200億千瓦時,能夠滿足中等發達國家200多萬人口全年的社會用電需求,每年可減少原煤消耗約855萬噸,減排二氧化碳約1600萬噸、二氧化硫約5.2萬噸、氮氧化物約4.5萬噸,減排效應相當于種植闊葉林約4.4萬公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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